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创新高新区管理体制机制 助力全市经济高质量发展

发布日期:2022-4-2 作者:市委党校第65期县干班 张小明 来源: 教务处

 



开发区是改革开放的“排头兵”、高质量发展的“主阵地”,承载着区域开发建设、投资促进、推动经济发展的重要职责。近年来,黄山高新区在市委、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,积极推进体制机制改革,锚定“创新高地、产业兴城”发展定位,筑牢以实体经济为核心的高质量发展根基,打造创新驱动发展的强力引擎,为推动黄山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贡献力量。

一、高新区体制机制改革创新做法

1、有序承接赋权事项。根据《黄山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赋权清单》,园区范围内社会类投资项目备案等32项工作由园区承接落实,1-9月已办理完成涉企审批事项3220件。

2、实施“管委会+公司”运营模式。2020年7月,《黄山市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改革转型总体实施方案》印发,开投集团正式独立组建,现已成为高新区的投融资、城市建设和资产经营主体,真正实现政企分开。

3、科学保障资源供给。探索“标准地”改革,推行“亩产效益”评价。出台《黄山高新区推进“标准地”改革工作实施方案》,完成气候、能评、环评、矿产压覆、地震、地灾评估等区域评价,文物、水土保持、水资源论证正在编审;已启动精沃轴承、高铁构建、1GW光伏太阳能组件等项目“标准地”地块挂牌工作。推进“五未”土地处置,对原嵊峰、卓达等17个低效用地,按照发展工业实体项目的总要求,制定专项推进方案,加大腾笼换鸟和“双清双控”力度,倒逼园区落后低效产能尽快实现整合、转型或退出。

4、设立产业发展基金。新安江毅达资本“专精特新”基金在园区设立并运营良好。2021年新设立黄山市战略性新兴产业招商引导基金,基金规模10亿人民币,投资对象聚焦生物医药与大健康、文化旅游、绿色食品、数字经济、新材料与智能制造等五大主导产业。

5、打造创新平台。立足创新平台建设,为园区转型升级提供强力支撑。高质量建设“湾谷斐迪园”,运营“未来科技城”,打造“徽艺小镇”;积极对接中科大先进技术研究院、清华大学合肥公共研究院,成立合工大技术转移中心黄山分中心、中国计量大学高质量发展研究院、复旦—黄山高新区生物技术联合实验室等,助力更多科技成果转化和产业化项目落地。

二、高新区体制机制存在的主要问题

经过前期整合、合并、托管,目前高新区的功能已由原来的土地开发、招商引资、园区建设转变为促进产业发展、拓展城市空间的重要平台,也面临着资源紧缺、转型乏力、职能刚性增加等一系列难题。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:

一是土地资源缺,空间规划“限”。 高新区允许建设区中,剩余可用于项目、基础设施建设用地仅 3.47平方公里,主要分布于梅林大道以东区域,梅林大道以西区域的工业用地较少;同时,涉林土地面积占比较大,依靠自身无法平衡。发展空间和产业用地规模不足,已成为制约经开区发展的重大瓶颈。

二是部门设置缺,编制资源“紧”。自2015年8月管委会托管新潭镇后,承担着大量的社会事务工作,根据管理需要,高新区内部增设了3个部门,分别是:安监环保局、文旅办和总工会,受三定方案的限制,未获编制部门正式批准和领导职数、编制数追加,部门设置不全,难以保证工作有效开展。且高新区区管委会为全额拨款事业单位,事业编制只有42名(含高铁综管办),平均每个部门只有在编干部2至4名,一个部门至少需对应3-4个市直、区直单位,工作压力巨大。

三是行政倾向显,管理任务“重”。随着企业落户增多、城市人口逐渐迁移,高新区承担的社会事务越来越多,在机构和职能上有趋同于普通行政区的倾向,政府部门由于体制和利益关系,不愿意介入园区的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,不断 “放权”,导致园区在经济发展、招商引资精力投入有所削弱,运行过程中出现了层级增多、效率降低,原有的政策优势和体制优势已弱化、与行政区域同质化,甚至在市级政策享受上出现一些劣势,严重影响园区经济持续健康发展。

三、开高新区体制机制创新的思考

高新区作为黄山市开放发展的前沿阵地,面对“融杭接沪”、长三角一体化发展等国家战略机遇,在新一轮管理体制改革创新中,要有新动作、新作为、新担当,真正成为全市经济高质量发展主战场。

1、机构设置再做“精”。严格落实中央机构编制委员会《关于规范开发区管理机构促进开发区创新发展的指导意见》规定,加快黄山高新区管理机构变更设立,健全完善高新区内部管理架构,推进干部人事制度改革试点,实行大部门制、扁平化管理,强化科技创新职能,明确内设机构职能。

2、人员管理再搞“活”。建议参照外地经验作法,高新区执行岗位管理制度,实行聘用制,并建立符合实际的分配激励和考核机制。加大竞争性选人用人力度,畅通内部循环,激发内生动力,真正实现“能进能出”。进一步深化现有的“管委会+公司”发展模式创新。结合“赋权”承接,鼓励市直部门等有关单位高素质干部人才到高新区参与共建,在高新区及高新区企业挂职、履职等计入基层工作经验。对高新区表现优秀的干部,条件具备的可适时提拔到市直部门和县区任职,激发干部队伍活力。

3、管理职能再摆“明”。在健全党对重大工作领导体制的同时,明确并加强高新区招商引资、产业集聚、对外开放、经济发展等主责主业任务,推动高新区集中精力抓好经济发展、“双招双引”及服务工作。削减高新区的行政和社会管理职能,改由政府相关部门承担,使开发区机构设置更合理、人员更精简、运转更高效。

4、顶层设计再提“优”。一是理顺体制,协调更名。协调尽快完成《关于设立安徽黄山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的请示》(黄编字﹝2019﹞1号)的正式批复,园区管理机构更名为“中共黄山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工作委员会”和“黄山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”,便利各项工作开展。二是统筹协调,整合区域,拓展发展空间。将海宁片区合铜黄高速公路以东,属于中心城区城市规划区、现为休宁县管辖的约5.98平方公里区域以及高新区规划范围内属徽州区管辖的0.93平方公里区域划入托管,解决发展空间不足问题。同时结合土地“三调”成果和正在编制的国土空间规划,市域统筹协调永久基本农田核实整改补足和国有林地补充平衡,以解决经开区用地涉及的基本农田和林地等要素瓶颈问题。三是执行政策,优化环境。市级专项资金对高新区企业按100%兑现各项奖补政策,放水养鱼,支持高新区产业高质量发展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