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徽商与儒家文化

发布日期:2004-3-14 作者:admin

徽州是一个峰峦重叠、烟云缭绕的山区。历史上地少人稠,曾是一个商贾之乡。明代王世贞说过:“徽俗十三在邑,十七在天下。”这就是说,徽人从商,十居其七。 

    到了明代,徽州商人已经形成一个人数众多、势力较大的商帮。万历时人谢肇淛在《五杂俎》中说:“富室之称雄者,江南则推新安,江北则推山右。”可见徽州商帮与山西商帮已在当时“称雄”,是商界的两支劲旅。到了清代前期,徽商力已达高峰,尤其是在两淮盐场,徽商的经济实力几乎位居诸盐商之首。徽商的成功,除有其独特的经营方式和较好的商业道德外,善于吸收和利用儒家文化也是一个重要原因。 

    明清时期,徽商所处的人文环境对商务的发展是十分不利的。“积财千万,无过读书”,仍然是当时社会心理的主流。社会意识普遍贱商,商贾居四民之末。面对传统价值观,徽商欲争得自身的社会也位,求得自身的发展,就必须建立起符合时宜的价值观。于是就借用儒家文化中的“功名”二字,认为经商和读书一样也是功名,同样是人生的正途。新的价值观鼓励着徽商理直气壮地去参与竞争,去争取事业的成功。著名学者胡适曾把徽商喻之为“徽骆驼”,他们为实现自己的价值观,吃苦耐劳,成帮结队,长途跋涉,不倦地追逐着“功名”,努力发展自己的商务。在嘉(庆)、道(光)之前的几百年间,徽商十分兴盛,其活动范围“几遍宇内”,所谓“山陬海涯无所不至”,远涉重洋经商异国者,亦不乏其人。 

    徽商为了使自己的经商事业得到社会最广泛的支持,没有对传统的价值观采取简单的否定态度,而是取其精华,为我所用。对传统的贾儒观、本末观加以改造、变通、融合,使儒家文化为自己的商业经营顺利发展服务。这种对传统文化推陈出新、以利实用的态度,至今仍有借鉴意义。